四川省泸州市第一中学校
2026年度桶装水服务引进采购比选公告
尊敬的贵公司:
您好!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包干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诚邀贵公司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四川省泸州市第一中2026年学校桶装水服务引进采购项目
二、项目服务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第一中学校(南北校区)
三、比选内容:
单价最高限价8.5元/桶(配送到用水点),每桶水净重范围:17.5L—18.9L。本次比选确定供应商和价格后,中标供应商提供饮水机,学校师生自愿向供应商购买桶装水。
四、服务期限:一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六、服务要求:
1.供应商拟投桶装水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标准,提供具有国家认证机构“CMA”认证标志的2026年水质检测报告。(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每月,供应商应提供一份当月所送桶装水具有“CMA”认证标志的水质检测报告原件给采购人查验,一份复印件给采购人存档。
3.供应商应提供每批次桶装水出厂检验报告,提交一份至总务科存档。
4.供应商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桶装水管理工作,应安排专职人员将桶装水送至学校教室、办公室等用水点,做好空桶回收工作,服务期内送水人员的安全问题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5.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全新立式饮水机,并负责所有在用饮水机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工作,定期(每次归属假收假前、开学前)对所有饮水机进行一次除锈、消毒,并做好相关的保养记录,提交一份至总务科存档。对维修后不能继续使用的饮水机应及时更换,更换时间不超过2天,如违约,每逾期一天扣罚100元,从当季度应付款中扣除。
6.每学期开学前,供应商应完成对所有饮水机的除锈、消毒、维修、维护保养等工作,并做好相关保养记录,提交一份至总务科存档。
7.供应商所提供的饮水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水桶须为食品级PC桶,确保无破损、无二次污染风险。如因供应商提供的饮水机或水桶质量、水质等原因导致师生投诉,一经查实,从当季度应付款中扣除200元/次,因水质原因造成的人员安全事故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8.供应商保障桶装水的正常供应,常规用水2小时内送达,紧急用水1小时内送达。做好应急服务预案(如节假日、突发需求等场景),配备专业配送人员及车辆,确保服务稳定性和安全性。
9.供应商送水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如有不配合情况,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采购合格申请人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财务制度或公司财务报表或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2026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社保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比选。
2.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生产供应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品牌授权书。
八、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相关要求:
1.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2.中标后学校将组织多方人员到生产工厂进行实地考场,若生产不符我校采购要求取消中标资格并由单价第二名的公司进行递补服务或学校重新组织招标,由学校自行决定。
3.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22日下午17:30以前密封好提交至我单位,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递交招标文件时请密封并加盖公章,请在文件内附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项目报价单等,所有文件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印证资料)。
4.招标文件领取: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22日前到我单位现场或学校官网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进行公司资质审核,现场领取审核地点秀松楼306办公室;网上领取将公司资质上传邮箱进行审核(960556632@qq.com)。
九、现场或网上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饮用水生产所需的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
十、相关采购信息
1.开标时间:2026年3月23日
2.开标地点:泸州一中秀松楼三楼会议室
3.递交地点:泸州一中秀松楼306办公室
4.招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低价中标)
5.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1个工作日。
6.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7.采购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0830-7366013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前进下路103号
四川省泸州市第一中学校
2025年3月18日
一、比选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净重(单位:L) | 数量(桶) | 单价(元) | 备注 |
____品牌 | ____L/桶 | 1 | ___元/桶 | ||
报价 | 小写:____ 元/桶 大写:____元/桶 | ||||
注: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利润、资金利息、各种税费等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比选申请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期:XXX
二、关于比选人资格的承诺函
四川省泸州市第一中学校:
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满足比选文件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公司非联合体参与竞标。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